修和(告解)聖事程序
- 省察
- 按天主十誡,在愛主愛人各方面去查考自己所犯的罪過。
- 關於我的信仰及信仰生活 (愛主方面)
- 我是否記得耶穌是我生命的主?
- 我是否只是一個名義上的教友,將我的幸福完全寄望在世俗事務的成就上?
- 我有否參與主日對天主的感恩禮儀崇拜?
- 我是否由於懶惰,或由於缺少信心,而沒有勤領聖體?
- 我是否不願領受聖事,尤其告解聖事?
- 我是否善用增進我信仰的種種方法如參加教會的敬禮、閱讀聖經或靈修書籍、信仰分享和其他活動?
- 關於我的倫理生活 (愛人方面)
- 我是否常以具體的行動對父母表示孝愛和尊重?
- 我是否只想自己,不想別人?
- 我是否對朋友忠實?和人來往時,傲氣凌人,或冷嘲熱諷?
- 我得罪了人,是否求人寬恕?
- 我是否浪費金錢,尋求快樂,不關心窮人?
- 我是否常自滿自負,作事只為了人情面子?
- 我是否努力發現自己的天賦才能?
- 我是否生活懶散,常作白日夢或幻想,我是否忽略我應盡的個人責任及本份?
- 我是否常貪圖舒適安樂,而從不努力節制?
- 我是否常自艾自怨?
- 我是否努力保存淨潔?護衛身心健康?
- 我是否曾為了滿足肉欲而尋求色情勾當?
- 我是否故意欺騙人,陰謀暗算,心術不正?
- 我評論他人時,是否心平氣和,依理直言,或是說人是非?
- 痛悔
- 悔恨自己得罪了天主
- 定改
- 立定志向改過自新,並定志躲避引致犯罪的機會、環境或人物。
- 告明
- 在任何時間、地點,都可以要求神父聽自己的告明。告明中不可故意隱瞞自己的罪過,否則罪過赦不了,而辦告解也失卻了意義。
- 告明程序
- 懺:因父及子及聖神之名。亞孟。
- 懺:求神父降福,準我罪人告解:我由上次告明到現在已有(幾星期,幾個月。)
- 懺:神父,我所犯的過錯有:(若是大罪的話,該告明大罪的次數,而犯罪的情形也該略加說明)。
- 懺:(該告的罪說明完畢,隨即說:)還有我忘記了的罪,或別人因我而犯的罪,也請神父罰我赦我。
- 神父:(按懺悔者所犯的罪給予教訓,和告明後應做的補贖)。
- 懺:(念痛悔經) 吾主耶穌,基利斯督,造我養我,救我的主,我重罪人,得罪於天主,今特為愛天主在萬有之上,專心痛悔,惱恨我罪,決意定改,寧死再不敢犯天主的誡命,懇望吾主,念你受難之功,可憐赦我的罪。亞孟。
- 神父:(伸出右手並念赦罪經) 天上的慈父,因他聖子的死亡和復活,使世界與他和好,又恩賜聖神赦免罪過,願他藉著教會的服務,寬怠你,賜你平安。我現在因父及子及聖神之名,赦免你的罪過。(懺悔者也同時劃十字聖號)
- 懺:(答) 亞孟。
- 神父:(祝福語) 天主保佑!
- 懺:天主保佑神父!
(告明程序完成,回去做補贖。)
- 補贖
- 按告明時神父的吩咐做補贖。為補贖自己的罪,並幫助自己改過遷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