從經師問耶穌的問題「一切誡命中,那一條是第一條呢?」就知道當時猶太人真的有人不知道或者忽略這問題的答案。 他們可能將其他的宗教律法或聖殿的規矩放在首位,而忽略了天主誡命和律法的真精神。 而且,一切誡命都是對天主愛的回應, 是天主先愛了我們。 所以耶穌很清楚引述「申命紀」中記載的天主的誡命,「第一條是:以色列!你要聽!上主、我們的天主,是唯一的天主。你應當全心、全靈、全意、全力,愛上主、你的天主。」同時耶穌也加上「肋未紀」中天主的教導, 「第二條是:你應當愛近人,如你自己。再沒有別的誡命,比這兩條更大的了。」可見二條誡命是同樣的重要,更為一體。 就如若望第一書中所說:「 假使有人說:我愛天主,但他卻惱恨自己的弟兄,便是撒謊的;因為那不愛自己所看見的弟兄的,就不能愛自己所看不見的天主。我們從他蒙受了這命令:那愛天主的 ,也該愛自己的弟兄。」耶穌在十字架上為我們詮釋愛天主、愛人的誡命的真精神。十字架的愛是愛天主、愛人的完美結合。 耶穌愛天主聖父,所以祂愛人。耶穌愛人,所以,祂愛天主聖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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