追思已亡(All Souls)

基督的教會分為三部分:勝利的教會(天國諸聖),戰鬥的教會(在現世生活的眾教友),受苦的教會(煉獄的靈魂)。基於諸聖相通功的道理,我們與天國諸聖和煉獄亡靈都保持聯繫。在昨天(十一月一日)的諸聖瞻禮,我們感謝和讚美天主,賞賜天國,得了勝利和完成成聖任務之恩,獲得永生的真福,我們求天國諸聖代我們轉禱。在今天的追思已亡節日,我們特別為煉獄亡靈求天主,賞賜他們早日脫離煉獄,升天享福。

煉獄亡靈的受苦是暫時的事,他們的名字已登錄在永生的名冊上。一旦受苦期滿立即升天享福。煉獄亡靈一面渴望勝利教會的功勞和有力的轉達,同時也需要戰爭教會的祈禱和有效的援助。

援助煉靈最有效的方法是彌撒聖祭。我們根據教會古老的習慣,教友去世,就為他舉行個別的追思彌撒,求天主賜他早登天國。對煉獄亡靈,舉行一般性的追思彌撒,起源於九世紀,克呂尼的本篤會修院於每年十一月二日為全體煉獄亡靈奉獻彌撒。不久這個習俗迅速發展,普及整個教會。

十五世紀,西班牙的多明我會會士在追思已亡日,可舉行三台彌撒。一七四八年起,西班牙各地聖堂,均獲准在追思已亡日舉行三台彌撒。一九一五年,教宗本篤十五世特准普世神父在追思已亡日舉行三台彌撒。第一台為煉獄的靈魂;第二台按教宗的意願;第三台為司鐸自己的意向。每台彌撒都有全大赦。

在一年將盡的時候,追念已亡的親友恩人這也是很合情理的禮儀。正如我們每一家有在天堂上的聖人,也可能有小罪或罪罰的靈魂而要經過一段煉淨的階段的親友恩人。這也是一個令我們感到親切的牽腸掛肚的節日。它也同樣是可以加強我們對永生與復活的信仰和期望的節日,提醒我們要努力善度此生,保持純潔無罪,在世多做補贖,好能善生善終,而進入天國。

今日禮儀最顯著的特點是每位司鐸可為煉靈舉行三台彌撒,但只有一台可為自己的意向,而其他兩台均應為煉靈和教宗的意向而舉行。

今日禮儀還特別表達教會的兩條傳統信仰,即頌謝詞中所說「為信仰主的人,死亡只是生命的改變,並非毀滅。」這是一。二是諸聖的相通和共融,活著的人只要沒有大罪,都在聖者之列,彼此可以代禱,通融善工。

本日彌撒經文均為新編。依據禮儀憲章(81)條的指標,更清楚地表達了我們對死亡的觀點:「死亡不是終結,而是進入光榮境界的門路。」「我們雖為死亡的定律而悲傷,卻因永生的許諾而獲安慰。」因此舊禮節中的「震怒之日」(Dies irae)和其他令人產生恐怖、憂傷的經歌均被刪除,讓復活的希望大放光明。

從一日中午開始到墳地掃墓、獻花、祈禱的習俗在我國也很普遍。一日至八日掃墓每次可為煉靈得一全大赦,平時可得部分大赦。追思亡者前後各一主日內進聖堂為煉靈祈禱每日可得一全赦,每次得全赦已被取消。從追思已亡開始的這一個月特別為煉靈祈禱,稱為煉獄月,也為教會所認可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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