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肋未記」第十六章記載了替罪羊的故事。 經中講人們選出一隻山羊後,司祭將雙手按在山羊頭上,把猶太人在一年中所犯的罪轉到這頭羊上;便把此羊放逐到曠野裡去,羊將人的罪過帶入無人之境。這隻羊就稱作為「替罪羊」”。 在今天的福音中,我們也看到這「替罪羊」的現象。 法利塞人和司祭們抓到一個犯姦淫的婦人, 把她放在眾人的中間,在眾目睽睽之下審判她, 並對耶穌說,按照法律, 這樣的婦人應該用石頭砸死。 耶穌回答他們說,「你們中間誰沒有罪,先向她投石罷!」他們一聽這話,
 就從年老的開始到年幼的,一個一個地都溜走了。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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